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5年 2月 19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增持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,以银行信贷资金和自有资金,择机增持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海汽集团”)股份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集团总股本的 13.75%。为优化公司投资布局,提高公司投资质量,提振投资者信心,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,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,以银行信贷资金和自有资金增持海汽集团股份,增持金额不低于 4,000万元且不超过 5,000万元,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2025年 2月 2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。
提下,合理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和自有资金适度进行,有利于提高公司投资收益,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。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。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道路客运、客运站场开发经营、旅游、物流和汽车服务等, 具体包括:省际、市际、县际班车客运;市内、县内班车 客运;省际、市际、县际包车客运;市内、县内包车客运; 市际、县际定线旅游;市际、县际非定线旅游;出租客运;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;客运站经营;客运票务经营;汽 车自驾;航空运输销售代理、旅游信息咨询、票务代理、 订房服务、餐饮信息咨询服务;道路普通货物运输;国内 快递;物流信息咨询服务;仓储服务(危险品除外);汽 车修理;机动车检测;汽车配件销售;汽车销售;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及充换电服务;清洁能源加气站投资 及运营管理;报废汽车回收拆解;废旧电池回收利用;房 屋、场地租赁;代理各种广告设计、发布,企业形象设计, 电脑图文制作,展览展示服务,包装设计,保险业务代理, 信息技术服务,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、互联网信息服务 等经营项目。
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、诉讼或仲裁事项,亦不存在查封、冻结等司法措施,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。
告披露日,公司已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出具的《贷款承诺函》,承诺为公司增持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。
增持计划实施期间,海汽集团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,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,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。
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,不进行内幕交易、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,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海汽集团股份。
价格因素影响,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,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; 4、资金筹措风险:增持股份所需资金如未能筹措到位,存在导致
序、岗位分工、账户及资金管理、报告制度、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等管理措施做了详细规定;
高公司投资质量。公司本次增持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,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,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本次增持事项未导致海汽集团控制权发生变化,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,公司仍采用权益法对海汽集团进行核算,相关投资收益的确认将随持股比例变化相应调整。
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,合理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和自有资金适度进行,有利于提高公司投资收益,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。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,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、合规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。因此,我们同意公司增持海汽集团股份。
办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2024年修订)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——股份变动管理》等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有关规定。